(原文發表於報橘BuzzOrang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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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雖有鋒面過境,讓各地水庫略有進帳、稍稍緩解水情壓力。但是,在台灣,常常遇到的不只是「夠不夠用」的問題、特別還有「能不能用」的問題。

在 322「世界水資源日」時刻,本文欲從國際對水資源的反省,檢視台灣在相關領域上的問題與挑戰。

人類喝的水沒問題,但農田喝的水呢?

獲得安全的飲用水,是人類數千年以來都必須面對的事情。「水資源日」幾乎每幾年就會重新提起這個基本的命題:2001 年談 “Water and Health”(水與健康)、2008 年談 “Sanitation”(衛生)、2010 年談 “Clean Water for a Healthy World”(保障清潔水源,創造健康世界)

在台灣,民生飲用水的標準是有了,但我們會接觸到環境中的水,並非只有直接飲用而已;舉例而言,農業灌溉用水,就是我們間接會攝入的「水」;比起民生飲用水,農業灌溉的水源,漏洞可大了。

依據農委會統計:全台約有 60 條水圳屬於「高污染潛勢地區」,而環保署公告仍列管之農地受污染控制場址則有 2,221 處(立法院第 8 屆第 7 會期第 13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,104 年 5 月)。

當我們放任農地上長出工廠、或任由畜牧污水排放,再無視灌排未分離的現況,讓我們自己間接吸收了這些廢水,也只是剛好而已。

再來說說民生用水。提供給家戶的用水,誠然有經過自來水公司的淨化與管理,以及相對嚴格的監測過程,但是因為缺乏源頭管理,只能在後設的檢測項目中,作已知的風險管控,這其實是當代科技風險的重大議題。

講個簡單一點的好了:在水俁病沒有爆發前,放流水中含重金屬「汞」、也是「合法的」(編按:水俁病為有機水銀中毒,患病重者有痙攣、神經錯亂病症,最後死亡,至今仍無有效治療法)——我的意思是,幾乎大部分的管制項目,都是在「亡羊補牢」:須先經確認有害之後、才需列管,但是在列管之時,也幾乎意味著傷害已經造成了。

當代科技風險的重大議題之一,就是「知識有限論」:我們的科技發展一日千里,許多加工跟製程也被市場經濟所驅動,但是相關的配套與監測,卻往往付之闕如,直到悲劇發生之後,才再開始「檢討」或「列管」。

水問題很多,但我們找不到單一管制窗口

上述兩種風險曝露,無論是農業用水、或是民生用水,在政府部門裡,都是多頭馬車。例如:灌排分離的政策,會涉及工業局、環保署等多個單位,政府內部能否有效橫向溝通,至少這幾年的觀察是成效有限;加以政策相對應的預算不低,這個政策能否成為優先法案,政府其實需要外部壓力,就是社會的輿情與民眾的意向。

再說到民生用水的源頭管理,就以新竹縣市的交界河流「頭前溪」而言,上游有掩埋場(環保局處)、接下來還有工廠(經濟局處)、畜牧場(農業局處),加上民生污水的排放(污水下水道的接管普及率:新竹縣 17.41%, 新竹市 17.16%,都低於全國平均 33.9%;108/1 月營建署資料),估計每日約有 4.5 萬頓的廢污水流入頭前溪,然後下游的隆恩 堰、以及舊社大橋旁的湳雅取水口,每日提供新竹市和竹北新豐湖口,將近 60 萬人的自來水使用。

這已經不僅僅是政府內部的橫向溝通了,還有區域治理;以案例中的新竹縣市而言,目前分屬不同的政黨在執政中。民意壓力能否促發政府內部的橫向連結、或是不同地方政府之間的區域治理呢?這其實正是當代環境治理與民主深化的重大課題。

以現況而言,疊床架屋的多頭馬車,只是提高溝通成本,然後出現更多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的政策。所以「國際水資源日」到的近期,一直提出跨域與共同治理;例如“Shared Waters-Shared Opportunities”(共享的水、共享的機會,2009), “International Year of Water Cooperation”(國際水合作,2013)等。

這種說法並非打高空。以亞洲最重要的水系之一,湄公河,早在 1995 年的時候,南亞四國(柬埔寨、泰國、越南、寮國)就曾因湄公河而簽訂了合作協議、並成立管理委員會 (Mekong River Commission;MRC)。而其他還有「東協湄公河盆地發展合作」(ASEAN Mekong Basin Development Cooperation, AMBDC),或是「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」(The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, GMS),都不在話下。

本文試圖闡述:跨域治理、與橫向連結,雖是不容易,但不是做不到。水域管理不該疊床架屋,國外也有治理範例;至於國內是否能夠翻轉「流域治理」,並不是把一條溪水,僅僅當作縣市分界而已。簡言之,應以「環境主義」為中心、而不在是以「方便管理」的人類主義為中心。

這應該是今年提出  “Nature for Water” 的意涵;以聯合國 2018 年提出的《世界水發展報告(World Water Development Report)》而言,就有提到了以自然環境為基礎的生態工程,例如保留濕地、洪泛區、河岸緩衝區、還有地下水的補給等;這都有別於過去大肆水泥化、以(人類社會的)經濟單一指標、來衡量土地空間,這就是「環境主義」的治理方式。

 

(本文作者是台灣綠黨中央執行委員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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