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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在身體中發現「社會」

身為一個男同性戀,當我告訴別人「我是gay」的時候,從來就不僅僅是「我是個男人、我愛男人」這麼簡單而已。

以前小時候,會覺得自己很「怪」,有些事情不知道該跟誰講、或不知道怎麼講,長大後會想起來,才知道那是一個被「異性戀」意識型態籠罩的氛圍:當我不強調我是gay的時候,每個人都被預設為「異性戀」,從電視八點檔到床邊故事都是這樣。那段青澀的歲月,還要假裝自己是異性戀,扮演父母、師長、同儕眼中的角色,只為了不讓自己被排擠,但私底下又覺得「好累」,忍不住在文學、電影中找尋類似的情節片段,以尋求一些自以為是的支持、讓自己不致於太「孤獨」。直到後來,也開始結識更多同性戀的友人,我才發現這樣壓抑而強顏歡笑的歲月,竟是每個人或多或少的生命歷程,我終於知道那些「男兒有淚不輕彈」、「男兒膝下有黃金」的俗諺,正是一種桎梏,牢牢的制約住每個身體。

從家庭教育到社會價值,我們一直被規馴(無論是懲戒或獎賞),去扮演出一種「正常」的生活腳本,即便那跟真實的自己天差地遠。於是,我在自己身上發現了「異性戀」的社會烙痕,我無法將之抹除、或否認其存在,只能試著和平共處;所以,每當我要自介的時候,無論是升學考試、或求職找工作,我頭一句就會說:「嘿!首先呢,我是個gay…」

   

二、 我的憤青歲月

我嘗試凸顯自己的邊緣位置和生命經驗,也嘗試讓異性戀們有所警覺:他⁄ 她們可不是唯一的必然,即便這個社會無所不在的都是以他/ 她們為主的文化與制度。但是在自己找到與社會和平共處的方法之前,那些邊緣的身體/ 生活經驗,的確開展了我更多觀看世界的方式:倘若關於性別(如同性戀)的污名化是如此,我也應該能轉化觀點去探查其他關於農村、勞工、環保等等的議題。

這個社會很虛偽。明明說行行出狀元,可是選科系的時候,爸媽就會搬出求職高薪等經驗談,說還是能選白領工作為好(實際上,政府在各行業挹注的資源,或對不同階級的分配都相當可議);學校教育也很奇怪,書上教的和實際上作的,落差也很大(去問問在醫院工作一段時間的學長姊如何看待當年的誓詞、或是任教多年的老師怎麼看待當年師資教育的內容就知道了)。

我走出實驗室和學校圍牆,才發現這些光怪陸離的事情,一件件都讓我深感憤怒而又無力:廣泛如媒體識讀、公平稅改、高教議題… 等,乃至於地方的爭議開發案及公害污染等等。憤怒的是,這些事情怎麼就活生生、血淋淋的在我身旁上演;而無力的是,為什麼沒有人去在意,或是有人在意了,這政府依舊顢頇、社會仍然無感?

我開始明白,何以電視中那些搖旗吶喊、衝撞抗爭的人,看起來是這麼的「不理性」了:因為失能的體制,會將人的理智體力消耗殆盡,畢竟,如果不是試過所有「合法」管道,誰願意上街頭?如果不是被逼到絕境,誰有這麼多時間去搞抗爭?體制殺人於無形之餘,殘酷的事實原來是,那些在會議室中西裝筆挺的高官,光鮮亮麗的外表下,才是真正不理性的存在。諷刺的是,我們的社會很少找那些達官貴人們的麻煩,學校教育還時常以他們為榜樣… 我常常想,如果不是有機會發現社會、與之面對,我大概也是那樣自以為是的討人厭嘴臉吧!

 

三、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?被污名化的「政治」

我漸漸的學會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世界,而不是藉由網路、電視或教科書;而我也開始學著去聽懂多元觀點,並試著開啟對話,也並非單方面的反駁。我們都太常去要求別人先來了解自己、而不肯輕易的先走出去了解別人,於是乎,言論滔滔,我們都忙著講而忘了聽。

我從街頭抗爭學著開始講自己的故事,然後開始走到其他議題去聽別人的故事。但並非所有參與公共事務的人都有類似的經驗,而很多時候,只談形而上的價值理念,而對現實的政策與政黨遊說策略卻付之闕如。

偏偏在談及「社會參與」、「公共關懷」的時候,常常遇到這種論調:不少人會強調,這只是「愛心」,無關乎「政治」。彷彿「政治」是多麼骯髒的事情一樣,而遠離政治的公共參與又是多麼的清高… 我無意去否定很多志工參與的努力,但是這些個人實踐在制度下只是杯水車薪,如果只是依賴許多人的無償勞動、無薪付出,事情並不能真的解決。而且,到底參與政治與關心公共事務有什麼不一樣?

 

四、 公共行動與日常生活實踐

我常常覺得,台灣的公民社會還在醞釀。我們太快有了投票制度,但這不是「民主」。看看身邊的人面對公共事務的態度,不難想像我們離人民自己當家作主的程度還遠得很:選總統的心態不脫選出一個明君來拯救大家、而不是選出一位公僕來為大家服務;還有最常要做選民服務的立委民代,也不是去質詢官員或研擬議案,而是在跑紅白場跟人情關說。

「什麼樣的人民,選出什麼樣的民代」我有的時候會哀傷地這麼想。誠然,我們不能總是在街頭上衝撞,就像擔任愛心志工的效益也相當有限,我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另一個身分:公民。

政客對於他們不想負責的法案,都會推諉說「尚無社會共識」。這當然令人氣結,但是民主如何不是一種多數暴力?從公民身分出發,在生活中培養民主的文化,或許是一種可解的方式。我們沒有辦法一直受議題動員而走上街頭,可是我們可以把這些議題討論帶進日常生活中。

街頭抗爭很重要,但只有街頭抗爭是不夠的,還是有人能把這些議題帶進生活的場域,在選舉機制中形成影響力;更有甚者,就是把這些議題帶進會議室中,跟利害相關者周旋協商、納入政策配套中。台灣有不少組織者在街頭投身許久,也有不少倡議者能爭取進入會議室中,可是能投身非營利組織工作者進到社區做培力的,比例上仍舊懸殊。

如果我們願意開啟一點想像的可能,去想像一個比較美好的明天,那上述的三個場域,都是我們可以著力的地方;而有別於個人的行動,或者是單純的擔任志工,這些行動的背後,是不脫對於「公共」的理解,也就是這些社會制度、資源分配對我們關切的議題背後相涉交互的關係。簡而言之,在個人與群體之間,覺察一個「社會學」的觀點,才能同時「見樹又見林」,而非將各種社會議題過度簡化為個人的問題;或者將各種社會議題推諉給國家政策去處理。

 

五、 與其詛咒黑暗、不如點亮光明

正是因為台灣上在一個民主深化的轉捩點上,身為台灣當代的青年世代,我們的行動愈顯重要。現在的壯年世代、國家政府做了許多決策,但是面對後果的都是我們:他們決定蓋核電廠,我們要想辦法處理核廢料;他們決定要舉債建設,我們要想辦法處理債務;他們決定放任大企業的開發污染,我們要承受無法耕作的土地或受污染的河水和空氣;他們口口聲聲要發展經濟,可是發展的背後,是我們要面對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。這是為什麼青年世代必須關心政治、要參與公共事務,特別是在台灣當代。

上一輩的經驗也難以適用於目前:在經濟起飛的那個年代,他們只要肯工作,便能養得起家、買得起房;可是我們恐怕做到過勞死,只靠自食其力也不見得能有安穩住所,甚至還有可能因為勞健保瀕臨破產,我們整個世代的晚年都堪憂… 更別提少子化的威脅了。我們如果都知道這些事情,那麼我們期待高等教育能給我們的,就不該只是一個「工作」而已,還有作為一個「公民」的責任和覺知,一起面對我們這個世代的課題。

(筆者為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理事;本文為筆者至高醫大社會與社工學系「社會學」課程之演講備忘稿,演講日期:2013/5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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