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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學生自治組織幹部,大概對於自己「能做什麼」、「該做什麼」,都會依循某種傳統,例如前一屆的行事曆、或是某種慣例,然後在這個框架下,做一些自己「想做的事」,例如增刪一些活動企劃等等。其實,這樣看來,能創新的空間相當有限,不過,大概學長姊或老師,都會這麼跟你/ 妳們說:不要搞得太複雜啦、之前已經有人失敗過了;任期也才一年、做不了多少改變;順順利利上任、平平安安交接最重要。面對這些保守的言論,我們如何找到自己的定位?

此外,在任期之中,我們可能也會聽到一些基進的意見,例如「學生會都太逸樂化了」、或是一些很抽象、但聽起來很有正義感的話,例如「大學作為高等教育組織,應該要涉入社會議題、回應社會期待」。對於這種說法,我們心裡大概也會滿腹委屈:難道只會辦演唱會有錯嗎?大家對公共議題不感興趣,能有什麼辦法?

本文是應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自治會之邀,於該校的「第二屆議事營」中,分享如何經營校園議題。在講座之前,與會的同學們已歷經過另一場「社會議題」的講座,並且演練過”world cafe”的討論模式了。作為演講的參考手稿,本文試圖指出,學生自治組織應藉由形塑校園公共性的過程中,釐清組織的定位,並藉由討論能量的擴散,一方面拉近與學生的距離,一方面呼喚出學生的主體性。

所謂「主體性」,簡單的說,就是「誰說了算」。校園事務,例如多少學分久要休學、要不要有門禁,這種事情,明明是對學生影響最大的,何以學生連置喙的空間都沒有?對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來說,此類公共政策的成形,受管理的群眾都能「由下而上」地來影響這個政策,而並非只是管理單位「由上而下」的片面約束。校園事務也是一樣,特別是在大學了,我們不能還是只會聽老師爸媽的話、連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都沒有。

但是「獨立思考」的能力其實是很個人的,而學生自治組織作為一個團體的單位,我們應該思考的角度是:如果同學們有獨立思考的意見,我們如何集結討論、發揮影響力?過去,這個問題有個很懶惰的答案,就是設一個意見信箱,有意見去跟校長說就好了,或是,學生自治組織作為一個反應的橋樑管道,可以代為傳達意見。但這樣真的很懶惰,而且如果這樣就可以解決問題,那還要學生自治組織幹嘛?所以要回到「社群」的概念,以跳脫單向的、菁英式的作法;簡單而言,每個人既然都會獨立思考,那一群人應該就有一堆不同的想法,而學生自治就應該試圖讓這些對話相互撞擊、彼此說服,然後依其結論與校方進行協商。

說來簡單,但做起來可不容易。要製造讓多元觀點相互說服的場域,基本上常見的有兩個門檻,一是討論能量、二是討論形式。可能有人覺得,門禁議題很重要,或是性別議題很重要,但是辦了活動,卻沒人來參加怎麼辦?然後,就算有人要來參加,是要辦一個座談會嗎、還是要辦一個營隊?接下來,與校方的協商如需要時日、任內無法完成怎麼辦?我這邊給出幾個準則建議,以供大家參考:在議題的選擇上,最好從學生自己的經驗出發,而學生自治組織的任務,是要經營這些議題、拉近學生跟議題的距離。其實每個個人的困境,都可以是一個公共議題,舉例而言,「我想談戀愛卻沒有對象」這看來是很「個人」的問題,但是如果今天妳知道我是一個同性戀,那如何經營一個校園友善空間,就會是個重要問題了;其次,另外一個狀況是,「我要打工我很忙、沒時間玩社團」,或許我們就該看見,是什麼狀況讓年輕人必須去打工?青年貧窮化的議題、或是打工族待遇的問題,都是可以深入發揮的點。讓我們來想像一個場景,今天北科大的學生會發表一份報告,指出校園內有多少同學有在打工、那些雇用店家對學生們的待遇如何(有沒有勞健保、有沒有符合最低薪資),進而學生會可以呼籲同學們去支持某些優良店家、抵制黑心店家。日常消費這件事情,本身也可以具有公共性;而藉由學生自治組織的行動(例如勞動調查),也能照顧到校內的打工族,提高他們交學生會費的意願,不然很多人都會說,我都忙著打工又沒參加學生會的活動,為什麼我要交錢?這個說法顯露學生會的破綻就在於,大部分的學生自治組織,只想到要辦活動給那些沒有打工的同學來參加而已。

我想強調的一點是,「你/ 妳是誰」當然可以由「你/ 妳自己」來定義,可是「學生會會長/ 議長/ 社團社長」是誰,我想,應該由學生們來定義。就像馬英九這個總統怎麼樣,不是他自己說了算,而是我們人民說了算。在名義上,我們學生自治組織,當然是能「代表」學生群體,就像總統對外也是代表政府一般;但是實際上,我們需要為這個「代表性」多做一些努力。上面這個打工勞動調查的舉例,嘗試勾勒出學生群體跟學生自治組織相互共生的形貌;學生自治組織要能回應學生群體的需求、而一旦學生群體看到改變的可能,自然也就願意投入了。這也是我一開始說的,組織的定位,其實是藉由回應學生集體性的需求而來,在你們試著去釐清這個「需求」為何的時候,就是形塑校園公共性的過程。要釐清這個需求並不難,大家一定知道哪邊會有對學校最多的抱怨,這個抱怨就是需求;比較難的是,要在這些個人經驗的背後,找到其「公共性」、找出集體行動的可能。

若能回應學生的集體焦慮,至少在參與意願的門檻上就會大幅降低,至於活動形式是什麼,就要針對個別議題而定了,可以是像”world cafe”一般的集體討論,可以是線上問卷或投票,也可以是一場座談會或一整天的工作坊等,不一而足。雖然形式上要是個案而定,但這個過程,就是我前面說的,藉由討論能量的擴散,一方面拉近與學生的距離,一方面呼喚出學生的主體性。當學生已經可以具體說出他們要什麼的政策想像,或是公共需求的時候,接下來就是跟校方的協商了。

跟校方的協商,這涉及組織的傳承。不只是學會怎麼寫企劃書、怎麼辦活動就算傳承完了,有不少事情是要歷經幾屆的爭取,成果才會有累加性,不會陷入「人走政亡」的僵局。這也是學生社團的挑戰,其中一任很強,那一屆就很會精采、很轟轟烈烈,但是一旦選出一個強差人意的會長,就一蹶不振了。反過來說,一旦校方面臨一個很有意見會學生會幹部,基本上最常見的策略,就是拖到他們卸任,就沒有問題了。所以一旦有充裕的對話、和校園議題的經營成果,學生自治組織就責無旁貸的要帶學生跟校方協商,就算協商過程中有任何的阻礙,基於責任政治,也應該秉持透明公開的原則,讓校園公眾有檢視公共事務的可能;而這個理念,也才是組織傳承更重要的地方,而不是在那些技術細節之中。

以前我常常會問身邊的朋友,明明門禁哪、校園性別友善哪、都跟大家息息相關,為什麼他們不參加學生會辦的活動?「參加了有什麼用?還不是場面話講一講,又不會真的有什麼改變。」是最常見的答案。所以藉由組織傳承,拉長與校方協商的空間,一方面是對參與同入的同學予以負責以外,一方面也是建立起學生自治組織的信用。簡單來說,如果下一屆願意教學生會費的人多了,就代表這個信用有建立起來,所以組織傳承是很重要的事情,要靠每一屆的主事者帶領幹部們,一起走進校園中,而不是整天只把自己關在學生會辦公室,還以為自己是足以代表學生全體的菁英。

學生自治組織,就該是為學生群體爭權力/ 權利,不要一廂情願的去討論那些很夯的社會議題,像是土地徵收、都市更新什麼的,也不要像井底之蛙一樣,只知道按表操課、照著前一屆的行事曆辦活動。不是說社會議題不重要,只是在沒有充足的溝通對話前,再重要的社會議題都容易變得曲高和寡;另一方面,學生會能辦的活動可不能只有演唱會而已(甚至很多時候,演唱會還是發包給經紀公司去辦)。希望今天的演講分享,可以開啟另一個大家對於自己組織定位的想像,然後一起為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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