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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發表於六都春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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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長邱鏡淳與局處長在淨水廠共同生飲自來水,藉此證明水質無問題。圖片來源:六都春秋

 

「白雪公主」的童話故事,應該是大家都很耳熟能詳的吧!看似跟一般蘋果無異的毒蘋果,因為白雪公主相信人性本善,所以就不疑有他的吃下去了。大抵父母都會提醒子女:不要亂吃陌生人給的東西。

那水呢?這個水,還是自來水公司直接送到家家戶戶之中。在抵達水龍頭之前,是誰、排放了什麼東西到這個水中,其實我們都不知道;唯一可以確認的是:「合乎標準」。然而,合乎標準就沒問題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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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政府於今年三月走訪新竹第二淨水廠,確認水質合乎標準。圖片來源:新竹縣政府

 

讓我們把鏡頭拉到2011年。毒奶粉事件中,當奶粉中驗出「三聚氰胺」之前,也是「合乎標準」的。事件爆發後,搞得人心惶惶,在不斷質問何以管制失靈的狀況下,終於揭露管制方法的失當:廠商為了以低價策略搶佔市佔率,不得不壓低成本,但是稀釋過後的原料為了通過品質檢測,就使用了可以提高蛋白質檢測值的「三聚氰胺」。

作為化工原料的三聚氰胺,本不該出現在食品之中,所以在事件爆發之前,管制項目都是以「可能」出現的有害物質為準;然而,世上有害物質百百種,怎麼可能一一都列管呢?於是造成了完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跟品質檢驗的奶粉,到頭來卻是有問題的。因為許多添加物,在沒有辦法證明「有問題」之前,都預設為無害;若是要證明其有害,需要有受害者(往往是消費者)進行舉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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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害物質若不在列管範圍內,就會被預設為無害。上圖為含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。圖片來源:禁書網

 

由於這種公衛環安的議題,在案件爆發初期,受害者、 消費者往往是平民百姓,難以跟大企業舉證對抗、或是承擔風險後果。在不希望再造成傷害的狀況下,風險治理的「預警原則」被廣泛援引,而「舉證責任」如何翻轉,也是重要的公共治理議題。因此,簡言之,白雪公主不該在被毒害之後,才能指控皇后提供的是毒蘋果;嬰幼兒所喝的奶粉也應該在上市前就有防範機制,而非等到腎結石問題發生了,才亡羊補牢。

在當代科技決策中,知識的權威化與壟斷,不但常造成決策的困境、也帶來民眾對政府治理的信任危機。因為做決策的人、跟承擔風險的人,不見得是同一群人;而決策者的知識依據、跟承擔風險後果的生活經驗,也不見得有平等對話的機會。因此,如何重塑公共對話機制、成為決策依據,或是面對新興風險的治理議題,成為當代非常重要的事情。


所以「歐盟治理白皮書」(European Commission, 2001)當中便指出:參與風險評估的對象,應該包括學術界、風險承擔者、公民社會等。換言之,白雪公主可以要求皇后必須先證明蘋果是無毒的,消費者也理當能要求廠商證明添加物是無害的。只是,白雪公主跟皇后的協商,是個人人際的互動;而消費者跟廠商之間,則有「政府」扮演著替人民把關的重要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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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決策的人不見得是承擔風險的人,重塑公共對話變成治理問題。上圖為歐盟食品安全局(EFSA)的logo,圖片來源:Corporate European Observatory

 

政府治理的角色,往往會對一般社會大眾產生重大影響,前述毒奶粉事件如是、現在在新竹頭前溪發生的狀況亦如是。頭前溪提供了新竹市的部分飲水,然而上游的掩埋場、沿岸的電子封裝廠、瀝青廠將不知名化合物排入頭前溪,再加上沿岸的家庭廢水,使水質安全受到民眾的高度質疑。為了飲水安全,地方媽媽們開始行動要搶救水源,公共電視還因此做了專題單元(註一);沒想到最後換來的竟是一齣「縣長帶頭一起來喝水」的戲碼(註二),這,真能夠安定民心嗎?

隨著越來越開放的資訊時代,單單由首長上演「來喝水」的場景,難以讓民眾完全放心。就算自來水公司宣稱,會依據環保署的公告標準,針對淨水場水質有「11項」檢測、飲用水水質標準有「68項」檢測。但是數年前才有案例:2007的霄裡溪水污染事件,主管機關也是宣稱「合乎標準」,直到民眾自行驗出銦(In)、鎢(W)等重金屬離子,才迫使政府面對問題,進而對廠商進一步要求廢水回收。「合乎標準」的宣稱,再一次受到挑戰。

若是民眾憂慮飲水品質,想要自行送檢化驗,雖然新竹縣環保局有「飲用水委託檢驗」的服務(註三),但不是要另行收費、就是要自行取瓶取樣。網頁上解釋是「使用者付費」,但這種將舉證責任轉嫁到使用者身上的做法,其實是無視「製造者」的責任。政府更應該要扮演好把關的功能,從源頭的放流水進行管理,要求污染製造者負起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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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質疑新竹縣環保局規定飲用水質檢驗另行收費,等同將舉證責任從製造者轉移到生產者身上。圖片來源:新竹縣政府

 

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在於,那些只要有人為加工過的食品,就先預設這是有害的(預警原則)、若要證明這個加工過的是無害的,則應由廠商負「舉證責任」。三聚氰胺毒奶粉的案例,殷鑑不遠;讓我們想想:若是當初添加三聚氰胺時,廠商必須先證明此舉無害,後續就會少了很多幼小嬰孩受結石之苦。

而今,廠商的放流進頭前溪的水,到底有什麼成份在裡面?當歐盟的風險治理已經揭櫫這些風險評估,應囊括風險承擔者與公民社會時,政策治理工具如何回應民眾的需求與焦慮,恐怕不是縣長帶領部屬長官一起喝杯水就能了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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